“黑白合同”普遍存在,施工企业到底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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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合同”普遍存在,施工企业到底如何应对?
回 答共1条
1楼
你好,当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具体详见国务院发改委3号令)的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工期发生纠纷,司法处理时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相应内容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至于其他不属于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签订“黑白合同”发生纠纷时以那一份合同为依据,我们认为要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有时间先后的,以后签订的合同为准;没有时间先后或者不能证明时间先后或虽有时间先后但双方实际履行的是先签订的合同的,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既无时间先后,又无法证明实际履行情况的,则以备案合同为准。